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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o回应男童骑车身亡事件:正在研究如何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

作者:网络 来源:网络 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29日 点击数: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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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月25日,河南郑州,不少十岁左右的小学生骑 ofo 玩耍,他们相互较劲比胆量,横冲直撞,骑着小黄车冲下5级台阶。来源:视觉中国

 针对上海静安区11岁男童骑 ofo 发生交通事故,ofo 方面今日发出官方声明称正配合相关部门调查,并表示正在研究如何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。

  根据媒体报道,3月27日中午1点15分左右,上海静安区在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,一辆大型客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,一位年仅11岁的男生在骑行 ofo 单车过程中被客车卷入车底身亡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。此前,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在共享单车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也明确,12岁以下儿童严禁骑共享单车。

  以下为 ofo 官方声明:

  3月26日,我们注意到“上海静安区11岁男童骑车发生交通事故”的相关新闻报道。

  对于孩子遭遇车祸,我们感到非常痛心。对于此类事故的发生,我们高度关注,已经在第一时间派出专业团队,前往上海调查及处理相关事宜。

  此事发生后,我们立即与上海公安和交管部门取得了联系,并主动提供了相关信息和资料,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。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,后续的最新进展,我们将第一时间向媒体如实通报。

  如何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机制,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,从而避免悲剧再次发生,是我们正在全力以赴调查研究的重要目标,相信也是全行业乃至全社会有识之士的共识。

  但需要说明的是,我们收到来自多家媒体的反馈,部分友商利用这起悲剧事故,在权威调查结论未出时,在媒体渠道大量散布不实谣言,甚至直接撰写和散发成型稿件,对 ofo 进行毫无底线的恶意攻击。这种卑劣的公关做法,不仅对于改善用户使用安全毫无益处,也缺乏基本的道德素养和人文关怀。我们已经收集了全部证据,并保留追究诋毁者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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